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。[1] 1948年12月1日,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石家庄宣布成立。[1] 1983年9月,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的职能。1995年3月,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,至此,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。